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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推选候选人的通知
各年级、各部门: 根据钟教局通[2012]26号文件要求,请做好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推选候选人工作。 一、评选标准有五类: 1、助人为乐模范; 2、见义勇为模范; 3、诚实守信模范; 4、敬业奉献模范; 5、孝老爱亲模范。 二、要求: 1、所推人选只能是上述五类中的一类,不能同时为二类以上; 2、所推人员应有突出事迹,并有资料支撑; 3、所推候选人,要提供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; 4、提供当地报纸、广播、电视对每位候选人采访报道的图文、声像等资料。 三、 时间: 请各年级、各部门接通知后,认真组织推荐,于4月20日前报党政办。
党政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|